(1)项目名称:台安新开河宏亮牧业养殖小区年饲养肉鸡100万只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台安新开河宏亮牧业养殖小区
(4)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新开河镇沙坨村
(5)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编制完成了《台安新开河宏亮牧业养殖小区年饲养肉鸡100万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4月17日台安县环境保护局以《关于台安新开河宏亮牧业养殖小区年饲养肉鸡100万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台环审字[2019]S8号)对该项目予以批复。
(6)项目开工时间:2019年5月
(7)项目验收工作由来:
台安新开河宏亮牧业养殖小区经过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投资1000万元在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新开河镇沙坨村开展台安新开河宏亮牧业养殖小区年饲养肉鸡100万只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41333.33m2,建筑面积12320m2******办公室、食堂、宿舍、水房、鸡粪暂存场、污水沉淀池、旱厕等。
(8)验收范围
台安新开河宏亮牧业养殖小区年饲养肉鸡100万只建设项目配套环保设施。
(9)验收检测报告形成过程
******有限公司于2025年******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0日进行了现场验收检测及样品采集。
台安新开河宏亮牧业养殖小区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对项目进行验收,经验收工作组评议,本项目验收通过。
(10)验收结论
本项目锅炉排放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厂界处NH?-N、H?S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标准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鸡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鸡舍冲洗废水进入沉淀储存池发酵后施用于周边农田;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沉淀粪便定期清掏,用堆肥,生活污水同养殖废水一同处理后用于农田施用不外排。
本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鸡粪、病死鸡、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鸡粪由清粪车转运至鞍山智农有机肥厂;病死鸡用无害化运输车运往台安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在使用后由疫苗公司统一带走处理。
(11)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姣
联系电话:******